今日起,兰州市可签发赴港澳“个人旅游签注!

近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,增加山西省太原市、甘肃省兰州市等8个城市为内地赴港澳“个人游”城市。兰州公安出入境及早谋划,认真筹备,围绕政策解读、人员培训、设备升级等方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,全力保障新政在兰州顺利实施。

兰州公安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5月27日起,兰州市户籍居民及居住证持有人,可在全市10个出入境网点的人工窗口和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,自行选择办理“个人旅游签注”或“团队旅游签注”,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。“个人旅游签注”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、3个月二次签注、1年一次签注、1年二次签注;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、1年一次签注。签注持有人每次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。(兰州公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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